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押後下月判刑 樂易玲等求情望從輕發落

發佈日期: 2026-05-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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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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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電影人黃百鳴被控內幕交易案,裁定罪名成立,押後下月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80歲的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是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控股股東,由兒子陪同到東區法院聽取裁決。

案情指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0日期間,黃百鳴與第三方協商買賣旗下天馬影視股份,期間他分數次以支票,向胞妹黃潔珍轉帳共200萬元,又透過WhatsApp指示她買天馬股票,提及「明天低過0.2,盡買」,黃潔珍回覆「OK」,她之後買入總值約160萬元的天馬股票,獲利約103萬元。

黃百鳴否認控罪。在審訊時辯方指,黃百鳴給予胞妹的款項是處理胞弟在內地的物業,又解釋WhatsApp內容是家人的特別溝通方式,會向妹妹講「反話」。

不過裁判官形容解釋荒謬牽強、不合邏輯。認為黃百鳴並非誠實可靠證人,不接納其證供,而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論,便是當時黃百鳴指示黃潔珍買入股份。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提到,審訊時曾呈堂21封品格證人的信件,包括電影界人士和一些曾接受被告幫助的人士。指這些人士所得到的不只是經濟援助,更得到友情,對於黃百鳴的幫助「佢哋係無上感激」。

辯方再呈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樂易玲寫的求情信,指黃百鳴多年來對影視貢獻有目共睹,希望從輕發落。

導演林德祿的求情信,就指黃百鳴曾拍攝多部受歡迎作品,為大眾帶來娛樂和正能量。又指黃百鳴在疫情期間曾向內地捐款500萬元賑災。

辯方指案件令黃百鳴蒙受心理和精神壓力,令他不再開朗,停止了公益活動,並曾向精神科醫生求診,家人也受到影響。希望法庭考慮黃百鳴過去從未犯事,現已步入高齡,其名譽和人生快樂都喪失,他已進入退休狀態,再沒有機會重犯,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判刑,黃百鳴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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