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不是簡單斷捨離 催促賣樓欠解說|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5-16 06:59
港澳


大埔宏福苑大火成為香港人心頭的痛,事發至今近半年,聽證會固然還未完成,問責更是提都不提,反而政府非常積極催促業主盡快同意出售業權,包括唯一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業主連召開業主大會的訴求也未能如願,對所有法律問題不清不楚,根本不知如何保障權益。高官輕視業主困難,一味叫他們「斷捨離」,難怪聽在居民耳裏,心中猶如再被插了一刀。 政府連日安排宏志閣居民再次上樓執拾,也有愈來愈多居民透過現場記者向政府表態,不欲出售業權。居民高小姐帶同兒子手繪的「愛回家」圖畫貼在單位窗戶,坦言居民「很難發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無果,認為將畫作貼在窗戶是個很好的機會,能夠將居民真實想法向外人展示。她又形容「賣樓不是買菜」,但現在連買菜都不如,「買菜都可以攞上手睇,但(賣樓)是甚麼都不清楚」,感覺像是被迫出售,地位非常不對等。她認為居民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卻不見區議員或其他人伸出援手,深感無助。 有人感到無奈和無助,有人則感到不甘和憤怒。兩代都住在宏福苑的蘇先生表示,他自小跟父母住在宏昌閣,長大結婚後,「死慳死抵」儲錢購入宏志閣海景單位圓夢,形容宏福苑是自己的根。他續稱,這場大火已奪去雙親性命,但宏志閣完好無缺,業主卻無法如常進入,上樓執拾必須申請和登記,限時限刻,直斥是無理安排,更質疑是否符合《基本法》「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的規定,決定不會向政府出售單位業權。另一宏志閣居民李先生也有相似想法,認為單位無被火燒,理應讓居民回家,批評現在的資訊都是由政府單方面公布,不明何以不讓他們召開業主大會,真正反映和收集業主意見。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團須每年召開周年大會,另外,只要有不少於5%的業主提出書面要求,便可召開特別大會。早前已有12.45%宏福苑業主向政府委派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遞交書面聯署信,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但合安以未能核實業主身份真確性等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延期召開。至於日前舉行的第一場網上簡介會,合安曾公布宏志閣維修工程費用至少3,000萬元,需時至少9個月,費用須由業主全數承擔。言下之意,是想宏志閣業主知難而退,打消回家念頭。 顯而易見,有關方面不會應上述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皆因人多口雜,難以掌控局面,何必自製麻煩。至於有業主質疑,政府寧可用10億元收購宏志閣,也不願花費3,000萬元來維修是不合理,同樣不獲回應。這也是理所當然,皆因站在政府立場,這場由多方面搞出來的人禍,愈早作個了斷愈好。業主看似有得揀,其實到最後只有出售業權一途,與其刨根問底,不如來個「斷捨離」重新開始。畢竟被針拮到肉的是業主和居民,並非港府官僚,無法感同身受,何足為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