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前球員「打假波」案三人裁定罪名成立 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

發佈日期: 2026-05-09 03:3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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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港超前球員「打假波」案,兩名球員及一名外圍中介,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被定罪的包括盧斯安奴,他與一名擔任「艇仔」,即外圍中介的被告,被裁定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成。

另一球員被告霍斌仁被裁定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還有一名球員被告,屠俊翹就獲判無罪。三名被定罪被告還柙至5月29日判刑。

廉署早前瓦解一個非法外圍「假波」集團,涉及2021至2023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打假波」,操縱三支球隊在港超及港甲多場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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