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民政總署副署長稱曾四度發信 要求法團主席召開業主大會

發佈日期: 2026-05-08 13:03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由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作供,他指曾四度發信,要求宏福苑法團主席召開業主大會。

聽證會由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作供,他的職責包括大廈管理。他指署方的地區大廈聯絡小組共接獲44宗有關宏福苑法團投訴,同事已盡力處理。

屋苑在2024年2月及7月,分別有百分之5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當中7月一次是要求罷免管委會委員,但兩次都遭時任法團主席拒絕。署方曾四度發信,要求法團主席召開業主大會,但現行制度下,若主席拒絕,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

他指民政事務總署在大廈管理上扮演協調角色,維護公共利益同時,要尊重私有產權。署方無執法權,但《建築物管理條例》有條文賦權民政總署搜證,但大部分情況下,都毋須動用此權力。

委員會代表俞匡庭之後問,業主立案法團一般由街坊組成,並非專業人士,無能力和專業知識處理如宏福苑般的大維修工程,將來可如何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可否由政府提供建築顧問?

易志宏指,法團可考慮聘請持牌物管公司協助,至於建築顧問,相信由發展局提供,會較民政一方適合。

直至大火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法團管委會,是首次動用這項法定權力,屬於「史無前例」。

他指政府委任為管理人的合安管理公司,接收了80幾萬份文件,需要找律師、會計師等閱讀合約,向銀行取回大維修保證金,但有業主未交大維修款項,會在未來簡介會向居民交代退回保證金安排。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