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跨境運送高達2.8億元現金 多項洗黑錢罪罪成分別判囚58及36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5-07 14:00
港澳


兩名女子跨境運送高達2.8億元現金,多項洗黑錢罪罪成,分別判監禁58及36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兩名被告、62歲的羅小平和63歲的向玉蓉被指2018至2019年期間,從內地多次運送大量現金到港,折合約2.8億港元。 海關調查後指,兩人協助處理懷疑犯罪得益,落案起訴她們四項洗黑錢罪,是《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2018年7月實施後,首次有人跨境運送總值超過12萬港元的現金類物品,進行洗黑錢活動而被起訴。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表示︰「第一及第二被告,分別報稱是清潔工及傳菜員,兩人沒任何報稅紀錄,銀行亦只有小量存款。她們所處理的資金均與兩人的財務背景完全不相稱。兩名被告宣稱,為第三者帶現金到香港的找換店主行兌換,或用作投資化妝品的生意。然而兩人提供的證據,沒辦法支持其說法,而兩人在被捕時的解釋及庭上的作供,是互相矛盾。兩人未有嘗試了解資金來源,而亦未能提供合理解釋下,仍然繼續處理這些相信是犯罪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