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規定彈珠機、夾公仔機等需領牌照 保障因沉迷而導致金錢等損失
發佈日期: 2026-05-04 18:31
港澳


政府建議修例,規定彈珠機、夾公仔機等需領牌照,以保障尤其青少年因沉迷而導致有金錢等損失。 不少人喜歡玩夾公仔機消遣,除了消磨時間,更可拿「獎品」回家。 譚小朋友說︰「有時悶、不能玩手機就會去玩。」 被問到父母是否知悉或讓他玩,他指︰「他們陪我去玩。」 但早前有人借「機」作賭博工具,但暫未有法例規管。民青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規管這些涉及機率及獎品成分,尤其含博彩成分及成癮風險的遊戲裝置。 當局可以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而毋須先取得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相關處所亦要在入口張貼已獲發牌告示,亦可能要在裝置加入「可能成癮」的警告。 當局稱亦會一併檢視法例,確保相關處所都受到相稱規管。 區先生稱︰「夾公仔不是賭博,那部機可調較夾的力度。彈珠機有一定賭博成分,因為不知彈珠到哪。」 不過根據現時的規定,「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條件,包括每局中獎遊戲不得付逾5元。獎品的話,以現金計不得逾300元,亦不得提供現金獎等。會否影響業界「生存」?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主席鄧家彪指出︰「現時的框架有些情況,我們認為是寬鬆,如沒有年齡限制、經營時間限制,已給經營者一個靈活經營環境。現時的文件希望取得平衡,既有法可依追蹤到經營者,亦監察到趨勢。」 局方亦同時建議規管「網吧」,因為現時主要是提供網絡遊戲,正考慮兩個規管方向。其中一個如規管遊戲機中心,穿校服不能進入,亦要分為「成人場」或「兒童場」。另一方向,是類似「電子競技場地」的規管,要符合嚴格條件,好處是不得提供住宿服務,又避免有年齡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