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社論|收購宏志閣順理成章 同意收購比例應下調|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29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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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社論|收購宏志閣順理成章 同意收購比例應下調|全文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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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至今逾半年,政府的善後工作展現了情理法兼備的管治思維,從安排居民上樓執拾財物,到提出整體收購業權方案,步伐雖有波折,但方向明確。昨日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公布宏志閣的收購安排,政府願意在業主達成高度共識的前提下,將收購方案擴展至未被火噬的宏志閣,這一步走對了。然而細節上仍有斟酌空間,包括同意收購的業權比例門檻應再下調,以及給予業主更充裕的考慮期限,方能讓整項安置計劃更臻圓滿。

今個星期,媒體再現宏福苑居民上樓執拾的畫面,令人動容。火災後封樓多時,居民重返那個曾經生活的空間,有人尋回亡妻遺物潸然淚下,有人面對滿目瘡痍不知所措。政府先後安排居民分階段上樓,並設有「一戶一社工」跟進,做法值得肯定。未來可考慮容許個別業主在免費上樓執拾以外,支付合理行政費用,申請延長逗留時間或安排搬運,讓他們能妥善取回屬於自己的物品。尊重私有產權,不應只停留在業權買賣的層次,更應體現在居民與其財物重逢的每個細節裏。

政府昨日公布宏志閣的收購方案細節,指房屋局解說專隊已接觸99%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願意出售業權。政府開出的條件相當優渥,收購價與其餘7座看齊。但政府設下6月30日的期限,若屆時有75%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宏志閣便會正式納入長遠居住安置方案。

政府要求業主在6月底前作出決定,考慮時間僅約兩個月。當局應主動延長考慮期限,並安排獨立專業人士,例如測量師、律師及物業管理專家,向業主深入講解不同意收購的現實後果。宏志閣與宏福苑其餘7座本屬同一屋苑,共用供水泵房、電力變壓裝置、消防系統等基礎設施。一旦周邊7座被政府收購重建,宏志閣勢必成為「孤島」,日後須獨力承擔整套設施的更新及維護費用。舉例說,一個服務整個屋苑的食水增壓泵,改為只服務一幢大廈,無論是重新設置獨立系統的工程可行性,抑或每戶分攤的管理費增幅,都會是沉重的財政負擔。這種孤掌難鳴的處境,業主今天未必能真切感受到,政府有責任確保他們在充分知情下作決定。

談到75%的收購門檻,政府形容是非科學化公式所得結果,而若參照本地強制拍賣制度的演變,這個門檻實有下調空間。現屆政府在2024年已修訂《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將樓齡達6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的強拍門檻降至65%。宏福苑樓齡約40年,未達60年,但它的狀況比許多60年樓齡的舊樓更為嚴峻,居住環境、物業價值、社區網絡皆已不可逆轉地崩壞。如此特殊的情況,比一般舊樓強拍案例有更強的公共政策理由支持降低門檻。將同意收購的業權比例設定在60%甚至以下更為合理。

宏志閣的收購倘若順利完成,宏福苑的規劃拼圖就只欠最後一塊--停車場業權。該停車場原本服務整個屋苑居民,日後整幅土地用途改變,停車場業主的權益也須妥善處理。政府應以更靈活的方案,例如現金補償、換地權益或參與重建等選項,讓停車場業主也能分享土地重新規劃所釋放的經濟效益。整幅宏福苑用地若能統一業權重新規劃,經濟效益增加,整盤善後工作便能功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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