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屋宇署代表承認署方負責發泡膠封窗執法 大火前沒抽取棚網樣本測試

發佈日期: 2026-04-2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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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舉行第三輪第六場聽證會。屋宇署代表作供時承認,署方負責發泡膠封窗執法,而大火前並沒抽取棚網樣本測試。

聽證會第18日,首名屋宇署代表作供,是負責強制驗樓的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她作供時指,自己無見過大維修用發泡膠封窗,認為做法違反相關法例要求,又承認執法是由屋宇署負責。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就引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即ICU人員古小平證詞,稱發泡膠封窗並無標準要求,按其理解不是違法,與署方看法有出入。

張玉清就指,可能要對方解釋,又稱署方若知道承建商宏業用發泡膠封窗,是不會允許。大火後已向承建商發出通函,列明發泡膠板等可燃物料不得鋪設在外牆窗戶。

至於棚網問題,張玉清同樣指,署方有責任對棚網採取預防措施,不過大火前,署方並無抽取宏福苑的棚網樣本測試,主要依賴承建商提供的證書,但無機制檢驗證書的真確性。

至於樓梯開生口問題,張玉清稱按屋宇署立場,開生口會破壞走火樓梯結構,明顯違法,而且影響採光,如果屋宇署見到會執法。

杜淦堃引述房屋局ICU指,巡查前會預先通知承建商等人在場協助。張玉清就指,這並非屋宇署一般做法。

已退休的屋宇署前高級屋宇測量師謝錦明亦出席作供,他在職時曾借調至房屋局ICU,沒有參與宏福苑大維修工程。

杜淦堃引述古小平證詞稱,2024年9月收到宏福苑發泡膠封窗的投訴,巡查後曾口頭問過謝錦明,謝錦明稱發泡膠作臨時工序不算違法,亦無防火性能要求。

謝錦明否認這說法,說古小平當時只是口頭問他對法例的意見,他強調自己無看過那份投訴,不清楚涉及哪個屋苑,更無看過圖則;又重申大廈外牆貼滿發泡膠是有火警風險,形容古小平講法「非常決絕、理據薄弱」,強調長時間用發泡膠封窗是違法。他又稱自己對宏福苑沒有認知,同普通市民一樣,11月看新聞才知,見到好多發泡膠。

下午民政總署兩名代表作供,大埔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柯煒妍提及,前年在選定宏業為承建商的法團會議中,出現200多張授權票,之後確認是合理。

杜淦堃關注,有證據顯示區議員獲取若干數量授權票,有否牴觸區議員職責。時任大埔民政專員陳巧敏回應指,若獲取授權票的方式合法,就無牴觸法例。

被問及宏福苑居民多次投訴有關授權票情況,民政事務總署代表指,因為未有當事人投訴,因此難以明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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