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消防拒認有責任 部門互卸太醜陋|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23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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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社論|消防拒認有責任 部門互卸太醜陋|全文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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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大埔宏福苑大火聽證會的最大意義是甚麼,可以肯定地回答,是直接戳穿特區政府良政善治的虛偽面紗,讓人清楚看見官僚如何勇於「射波」、急於卸責、有錯不認、推諉責任。面對168條人命慘死,無辜居民家園盡毀,他們不是認真檢討過失,而是理直氣壯地大喊「唔關我事」!昨日到聽證會作供的消防處高層,表明宏福苑所有消防問題都不關消防處的事,都是其他部門的問題而已。直到此時此刻,消防員在公眾心中「烈火雄心」的形象還剩下多少,救火英雄的光環還是否發亮,天地良心,心中有數!

負責消防安全的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的供詞,肯定會「史上留名」,讓世世代代的香港人刻骨銘記。他態度堅決、深信不疑地表示,宏福苑居民曾投訴的發泡膠封窗、棚網不阻燃、走火樓梯生口等消防風險問題,全部不屬消防處負責。走火樓梯生口、發泡膠封窗及棚網的投訴,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負責;工人吸煙,則由勞工處處理。連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也不禁反問:「似乎居民關注嘅火警風險問題,好似冇一樣關你哋事?」翁錦雄毫不猶豫地回答:「無錯!」聽到這裏,簡直予人醍醐灌頂、茅塞頓開之感。啊,原來消防風險不屬消防處管理,消防處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消防處不負這方面的責任!果然一百歲不死都有新聞,港產官僚再次刷新香港人的三觀。

那麼,消防處究竟負責甚麼呢?翁錦雄解釋,消防處負責的是「主動消防裝置」,如火警警報系統、灑水系統及喉轆等。而「被動消防裝置」,即防煙門及走火樓梯等,屬樓宇結構,由房屋局及屋宇署負責。既是如此,消防鐘、水缸等設施失效,應該是消防處的責任了吧?為何火警發生,消防鐘不響?水缸無水?大維修的消防承辦商長期關閉消防裝置,消防處不但容許,而且就算派出前線人員到場確認,也從未檢查過水缸,這不是失職是甚麼?有份作供的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推說「好依賴承建商」提供的資料,遭杜淦堃質疑「既然落得去,點解唔去確實吓,我相信你都未必答到」,伍Sir為之啞然,公眾更是為之心寒。

其實,人們更想知道的是,宏福苑大火燒了超過43小時,168條人命就此斷送,居民家破人亡,更有一個消防員不幸殉職,如此死傷枕藉,香港史上鮮見,消防處真的可以問心無愧地說一句無錯嗎?「唔關我事」就等於能夠將責任撇除得一乾二淨嗎?根據《消防條例》,消防處職責之一,是就火警危險提供意見。正如杜淦堃所問,如果外牆或工程物料有風險,消防處是否有責任提供意見?無奈消防處給出的答案再次令人失望。翁錦雄表示,最合適是交由專責部門負責,「我哋冇咁專業」。

走筆至此赫然發現,宏福苑大火不僅是慘絕人寰的悲劇,更是一齣前所未見、荒謬絕倫的荒誕劇。特區政府明明有許多部門監管屋苑維修,也有各式各樣的法律條文,偏偏各個部門都敷衍塞責不作為,人人裝聾扮盲,爭着推說「呢單嘢唔係我跟開」,轉身「射波」關人個關,人命安全則輕如鴻毛,完全沒有官僚關心。本來,消防處肯定是全港最有資格、最有權威定奪工程物料、工程做法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有沒有火警隱患的部門,但消防處高層卻告訴大家,沒有一樣事情是關消防處事的,頂多日後再收到市民投訴,轉介給其他部門,彷彿這樣做便功德圓滿,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杜淦堃說,連政府部門之間都對投訴歸屬存在分歧,更難期望市民知道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詢問;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則說,工程中使用發泡膠等的規管可謂「跌咗落灰色地帶」、將「唔知邊個管」的問題浮現。誠然,現行制度下,可能真的沒有白紙黑字寫明發泡膠、生口、棚網等物料,由哪一個部門作出絕對監管,但人之所以為人,政府之所以是政府,是因為人必然會有最起碼的認知與良知,政府也必然有更多資源與專業知識。現在香港發生如此重大和慘烈事故,居然沒有一個部門或官員承擔責任,每個部門或官員都是十問九推莊,這已不止是無能和不負責任,這已經是冷血涼薄,令人震驚。

無可否認,前線消防員勞苦功高,十分偉大。但前線的無私付出,全給後台高層的冷漠和醜態所毀掉。或許高層們覺得一切理所當然,認為這只是保護同袍的舉動,無可厚非。但在正常香港人眼裏,官僚為求卸責醜態畢呈,是一場極度不堪的官場現形記。事實證明,這些高薪厚祿的人民公僕,一切只知走程序裝樣子,168條枉死的人命,在他們面前甚麼都不是。連消防處也沒有消防風險的自覺,更沒有將人命安全放在首位,那麼,納稅人花巨款供養這麼多公僕豈非很冤?橫豎只是走程序,倒不如交給AI把關,樂得乾手淨腳,節省公帑,豈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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