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勞工處代表稱巡查時未有目睹工人吸煙 將投訴轉介消防處
發佈日期: 2026-04-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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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三輪聽證會繼續舉行。有勞工處代表稱巡查宏福苑時,未有目睹工人吸煙,所以無跟進,但將投訴轉介消防處。 第三輪的第二場聽證會,由多名勞工處人員作供。包括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由前年至宏福苑火災前,有份處理涉及屋苑的投訴。 她作供時指大火前投訴多了,近乎每個月都會到場巡查,合共做了17次,其中一次更是突擊檢查。林秀青承認曾有人投訴,工人在工作期間吸煙,但到場巡查,當時沒發現有人吸煙。亦在舉報吸煙的地點,找不到煙頭、易燃物,亦有足夠滅火器,所以投訴不成立,無採取跟進行動;又稱根據勞工法例,工人吸煙不違法,不違反《職安健條例》。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問及,處方前年7月接獲投訴指,宏盛閣一樓棚架有工人吸煙,為何巡查後轉介予消防。林秀青稱是根據投訴人所指,內容應涉及違反《消防條例》,所以轉介。李澍桓再問吸煙位置是在棚架,投訴人會否不清楚,是否應由《消防條例》規管?林秀青承認棚架屬勞工處管轄,但由於沒見到工人吸煙,無進一步採取行動。 至於棚網阻燃的問題。林秀青指大維修時,曾收到承辦商宏業提交的阻燃證書。去年11月20日,勞工處巡查颱風後更換的棚網,宏業亦有提供證書。李澍桓指兩份,證書生產、檢測的日期一樣,其實是同一份。林秀青指注重,檢測結果是否及格,無留意時間部分,亦無對比早前一份,又指處方無相關專業、不會採樣。 林秀青又指,曾收到關於發泡膠封窗投訴,但涉及建築物料,不屬勞工處巡查重點,亦無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