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受家長賄款 認罪並轉做污點證人獲一半刑期扣減
發佈日期: 2026-04-2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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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國際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受多名家長逾64萬元賄款,協助插隊入學,早前承認控罪並轉做污點證人,最終被判囚25個月,及向英基支付涉案得益的64萬元。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56歲被告林珍妮是烏溪沙英基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案情指她在2018至2021年期間,向涉案家長表示,可安排他們的子女插隊,獲取學位,但要對方向她支付2萬元現金,後來金額增加至5萬至10萬元,她合共收取了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逾110萬元。有關人士之後亦被捕。 而林珍妮被控的控罪涉款逾64萬元,她前年承認九項串謀接受利益等罪,並轉為污點證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引述辯方求情指,案件橫跨三年並涉及多名家長,監禁無可避免,但本案並非集團式貪污,被告亦有為控方提供廣泛協助。 而被告在求情信中表達悔意,形容自己是「不善理財的購物狂」,因陷入經濟困境而犯案,願意承擔責任。 法官指,被告嚴重破壞英基的信任和聲譽,利用父母對子女接受優質教育的渴求,操縱目標人選,是始作俑者,所得的刑罰應比同案家長更重,以16個月監禁為每項罪名的量刑起點。但被告認罪,協助廉署及指證同案其他被告,可以獲得一半刑期扣減,最後判處她入獄25個月,另外下令她在三年內,向英基繳付涉案的64萬元得益。 同案的家長等14人早前經審判後,被裁定13項控罪成立,分別判囚8至1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