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葉劉淑儀:部門首長責任制針對管理事宜 不涵蓋常秘無問題
發佈日期: 2026-04-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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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部門首長責任制,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制度針對管理事宜,不涵蓋常秘無問題,啟動調查時不適宜公布,但報告內容要公開。 為了強化治理,政府提出部門首長責任制,指定情況下可啟動第二級調查機制,向部門首長問責。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制度可令部門首長積極查找不足,相信最終要啟動二級調查的次數較少。機制上,啟動調查時應否公布,加強阻嚇性?她認為不適宜。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稱:「令該受調查人士聲譽已經受到影響,亦可能影響其工作積極性,未有很確實結果,公開對被查,被問責的首長不太公平,其實即使你不公開也很多人知道。」 啟動二級調查前設,是涉及問題屬嚴重、廣泛或重複。同一問題,屢次被申訴專員公署報告點名,又算不算? 葉劉淑儀指出:「如果他已經不斷做、他有做,(舉例)企圖用新科技查漏水,漏水也很複雜的。他不是沒有做事,他一直想改善制度,你不應向他問責,對吧?(巴士)安全帶事件非常罕有,這是立法問題,不是部門管理問題,責任要多人共同負責,包括立法會。我希望用得嚴謹些,以免打擊公務員信心,因為現時很多高層職位難找人擔任,有一個局有兩個常秘,一個常秘的職位是懸空。」 機制下的對象不包常秘,又是否公平?葉劉淑儀認為無問題。 葉劉淑儀表示:「部門首長有很大的管理責任,一個部門是房屋署,食環署幾萬人,其管理責任很強,但常秘一個局通常幾百人,而常秘每天見到局長,如果做得不好,不用問責,局長會調走他,所以他每天也在問責。要明白工作性質是不同的,他沒有直接部門管理問題的責任。」 她稱地緣政治複雜,又有不少新事物,當局安排部門首長上堂亦是需要。 點擊觀看節目重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