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居民家當疑被盜 上樓安排一鑊泡|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15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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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社論|居民家當疑被盜 上樓安排一鑊泡|全文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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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逾4個月,善後工作一直備受詬病。單是安排居民上樓收拾細軟遷延多時,諸多限制,已被轟為過於倉卒,不近人情。詎料近日再有爭議發生,「一戶一社工」在居民上樓前夕發放單位照片,居民驚見疑似有搜掠痕迹,擔心金器等貴重財物失竊,報案後執法部門竟不肯即時處理。直到傳媒報道,引起社會熱議,當局始改口聲稱,已在屋內搜獲現金和首飾。踢一踢動一動,責任無人負,善後一鑊泡,官僚之敷衍塞責,胡混度日,莫此為甚!

港府早前公布,宏福苑居民將於4月20日開始分批上樓執拾,每戶最多4人、逗留最多3小時,已被批評為脫離實際需要,不恤民情。難為高官還叫經歷了生關死劫的居民,對住了幾十年的居所「斷捨離」,涼薄之情溢於言表,可謂將「針不拮到肉不知痛」這句俗語演繹得淋漓盡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報早前揭發,有居民僅獲社工提供一張單位的局部照片,有圖也沒有真相,難以評估屋內實際情況。經報道後,當局才以「關注居民私隱而沒有入屋拍攝」為搪塞,聲稱業主可口頭授權再請人上樓補拍。居民近日陸續收到「補拍照」,惟有宏昌閣住戶收到新相後,赫然發現單位房內櫃桶被打開,存放現金及首飾的盒子也被翻開,一片狼藉,懷疑被盜竊。亦有宏泰閣住戶收到新相後,同樣發現睡房疑被搜掠,櫃門被打開,連床褥也翻起。

一次是偶然,兩次是巧合,三次肯定不簡單。大家必定記得,3月份因為有人見到宏福苑大廈單位透出燈光,大感古怪,當局其後才證實,有單位遭進行加固工程的地盤工人入內盜竊,拘捕3人並起回約9萬元的金飾財物,可見「趁火打劫」並非虛言。

執法部門事後補鑊加強保安,包括增設儲物格,讓工人上樓前放置財物;每人不得帶逾500元現金上樓;執法人員會先在單位內記錄顯眼財物並與工人核對,同時在屋內駐守;工人離開屋苑時,會用金屬探測器搜身確保不會帶走任何物件。

講得頭頭是道,卻有愈來愈多住戶懷疑單位遭搜掠,情況實在耐人尋味。未發生盜竊案前,當局明明也有派執法人員在大廈駐守,單位卻一樣被爆格,地盤工人予取予求;若然補鑊後盜竊依舊,則更加證明所謂的加強保安形同虛設。

有關居民已即時報案,但執法人員沒有行動,強調只能備案,上樓當日有財物失竊才能正式報案,「蚊都瞓、蛇都死」。這究竟是按本子辦事,還是踢都不肯動,自有公論。更令人側目的是,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執法部門旋即改口,表示已派員進入單位跟進,找到現金、首飾等,有待報案人確認云云,後知後覺,前倨後恭,居民不生氣才怪。

事實上,港府處理這場災難,由救火一刻開始都是手忙腳亂、被動應對,加上政府此前安置居民一片混亂、居民遭到「迫遷」怨聲載道、「假民主」拒絕原址重建、收購業權出現分歧等等,全部都反映官僚離地萬丈、自把自為;何況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揭發多個部門推卸責任、監管荒腔走板,在在顯示這個政府並不如自吹那樣強政勵治,甚至是恰恰相反。居民疑慮難消,擔心有其他財物損失,追討無門,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可以肯定,下周居民開始上樓收拾後,必有同類的疑似失竊情況再被揭發。試想想,3名地盤工人之所以能夠如入無人之境,成功盜取財物,皆因執法部門事前完全無想過保安問題。至於整場大火的發生,就更是人禍所致。大維修制度千瘡百孔,監管錯漏百出,圍標變本加厲,甚至房屋局人員跟承建商「通水」,事先張揚要進行檢查,以至消防處對承建商關閉消防裝置放任自流,令所有安全措施完全失效,終於導致悲劇上演。

更不必說,聽證會耗時甚長,即使能釐清大火的來龍去脈,也不等於會有部門問責。正如行會召集人曾經指出,待得獨立委會員的報告出爐,現屆政府任期已近尾聲,到時才問責有何意義?特首甚至揚言,餘下任期內都不會再更換主要官員,意味房屋局等高官輕舟已過萬重山。

至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部門首長責任制」,不僅推行拖拉,最快也要接近本年年底才生效;更令人質疑的是,雖然當局訂立《調查規例》,擬賦予「敍用委員會」新的調查職能,但實際上有關規例並不具追溯力。公務員事務局重申,責任制只會處理生效之後發生的事情,宏福苑大火不可能有官員被究責,彰彰明甚。

不用水晶球預測也可知,這場奪去百多條人命的世紀火災,糊裏糊塗發生,不知所謂作結,承建商等人可能會被法律追究,但監管部門過了海便是神仙,然後高喊一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等空洞口號,推諉為一切都是制度的錯,走過場後便重回平靜,有沒有吸取教訓,關人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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