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內地客稱無被強制購物 導遊工會指現時情況已改善
發佈日期: 2026-04-13 18:31
港澳


本港過去亦曾發生導遊威迫內地旅客購物事件,促使政府改革旅遊業,並成立旅監局,加強對旅客的保障。導遊工會指,現時情況已經改善。 導遊李巧珍曾稱:「現在是你們在欠著我,不是我欠著你,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 過往不少來港的內地團,以「零團費」作招徠,變相導遊「零底薪」,衍生出類以「導遊阿珍」,強迫旅客購物賺回佣的事件。 16年後,內地旅客的體驗又是怎樣呢? 遼寧旅客黃先生說:「不會不會,導遊說了想買就買,不想買就拉倒、不強制。」 內地旅客葉先生表示:「沒有強制購物的,不會擔心。」 江蘇旅客指出:「有說不強制購物,然後到了這裡,叫我們自己出錢,不出錢她就不高興。」 另一名江蘇旅客表示:「他心裡不好受,說『零銷售』對他們單位有影響。」 有業界人士就指,情況已經改善。 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稱:「導遊與以前不同,已經是有底薪,每日帶團有一千元薪金,即使旅客不購物也很輕鬆,沒有收入的壓力,如果旅客購物只是額外收入等。」 政府在「導遊阿珍」事件後一年,決定改革旅遊業界監管。但諮詢、立法等過程做了九年,至2020年才正式成立旅監局,兩年後順利「過渡」,負責發牌及規管旅行社、導遊。 《旅遊業條例》列明,導遊不可騷擾或以威迫手段要求旅客購物。旅監局發的《持牌人指引》亦列明,要確保旅客消費權益,違例者最高罰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香港旅遊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指出:「監管局是做了很多工作、教育,一些很嚴肅的宣告,亦有些獎勵措施,包括剛舉行的優秀導遊頒獎禮,軟硬兼施,希望導遊或入境團旅行社明白法例的操作。」 內地入境旅行團旅客,在旅監局相關註冊商舖消費後,如果有不滿,可在六個月內獲全額退款保障。 從「導遊阿珍事件」說起 香港旅遊業監管與導遊違規罰則|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