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承認以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課程 判囚四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4-09 18:13
港澳


一名內地女子以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課程並獲錄取,之後被人投訴揭發,判入獄四個月。 報稱無業的24歲女被告王一涵,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案情指被告來自內地,2023年報讀港大工程碩士課程,她報稱自己2022年獲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機工程學士學位,GPA為3.81,港大經電郵收到她提供的學歷證明文件,錄取她修讀課程,開始到港大上學。至2024年3月,港大接獲投訴,指被告使用假學歷,港大向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查詢,確認被告從未在該校就讀,於是報警,同年底終止她的學位。 被告一度被通緝,去年12月在羅湖被捕,警誡下承認於河南大學畢業,而有關假學位證書,是透過中介取得。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深感後悔,案件上次提訊時已主動放棄保釋,又指其背景不差、也有做義工,而其雙親患病要做手術,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形容案件嚴重,被告用假學歷明顯目的是增加被錄取的機會,其他申請人的機會可能因此被剝奪,必須判阻嚇性刑罰,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判她入獄四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