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涉以假學歷申優才計劃來港 獲准以2千元簽保守行為兩年
發佈日期: 2026-04-0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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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女子涉嫌以假學歷申請優才計劃來港,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39歲被告劉碧璇,被控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
案情指,入境處前年12月,收到被告優才計劃居留申請,被告報稱在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畢業,並附有畢業證書及成績表,處方調查後證實是虛假文件,拒絕被告申請。
控方在庭上表示,與辯方達成協議,准被告簽保守行為,獲裁判官批准,下令被告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兩年,期間不得干犯《入境條例》,另外要付500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