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2千元報酬協助交收假演唱會門票 判囚六星期

發佈日期: 2026-04-08 21:02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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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為2,000元報酬,協助不法分子交收假演唱會門票,判囚六星期。

案件在九龍城法判法院審理,35歲報稱配藥員的被告鍾長縉,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案情指2024年12月,警方在港鐵大圍站調查假冒演唱會門票案件,截查男被告,在其身上發現25張假演唱會門票。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答應不知名人士,以2,000元報酬,從內地帶門票到大圍站交收,被捕時仍未收取報酬。

辯方求情指,被告收取門票一段時間後,才知道門票屬偽造,仍愚昧地選擇繼續完成交收。他已還柙約兩星期,深感後悔,希望法庭判處緩刑。

裁判官陳志輝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認為評價一般,判監屬合適刑罰,判處入獄六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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