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執拾安排重效率 貼地調整人為本|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3-31 06:59
港澳


大埔宏福苑居民獲准返回寓所執拾的安排,由最初一刀切限時3小時,到昨日轉為可透過「一戶一社工」提出個別彈性處理。這一轉折表面是政策微調,實則暴露了政府政策只重效率的思維盲點,今後公共治理更需以人為本。 港府上周五公布,宏福苑7座受災大廈居民可在下月20日起,15天內分3階段上樓收拾物品,最多可在單位逗留3小時,最多可讓4人同時進入一次。消息公布後,連日引起居民反彈,指3小時根本不夠用,尋找重要文件和紀念品需時、搬運欠配套,即使只是告別故居都需耗費時間。強行劃出一道3小時界綫,將複雜生活現實壓縮成倉卒的倒數計時,無異於迫居民斷捨離,加上只准上樓一次,若有遺漏,心理壓力倍增。 當局昨天提出彈性安排,固然是從善如流的補救之舉,但若只停留在「有需要可申請」的被動回應層次,仍未觸及問題核心,為何不能在一開始便以「人」為本? 當初作出一刀切安排,歸根究柢是考慮到1,700戶的規模,設定劃一的時段、人數與時限,便於調配人手、維持秩序、控制安全風險。從行政角度看,這無疑是最簡單而又有條不紊的處理方式,反映政策制定者習慣以宏觀效率為先,並公平對待所有居民。然而,這種由上而下的管治操作,忽略了居民面對的實際需要。 政府為解決居民長遠居住安置,曾進行大型問卷調查收集民意,但對於居民回住所執拾卻未事前做詳細調查。由於居民只會考慮自身情況,而每個人千差萬別,若有調查數據在手,當局便可精準掌握居民實際需要,從而設計出更精細化的不同安排方案。 單位損毁嚴重而不欲上樓執拾者,可直接進入收購業權的法律程序,以便盡快收錢自行買私樓或購買居屋。對於損毁毀較輕而需要收拾大量物品,則預留彈性時段或兩次進出機會,甚至放寬人數。有居民在大火中失去親人,希望回到單位舉行告別儀式,則給予合理時間。當居民明白安排是基於他們的實際情況設計,自然會接受相關安排。 收拾物品之後的搬運,往往是居民最感棘手的環節,因大廈沒有升降機,全靠徒步走樓梯,限時內一次過搬走所有物品,隨時因多次上落樓梯而體力透支,引發安全風險。此時,科技應用正好填補這一空白。 當局銳意發展低空經濟,可趁宏福苑居民上樓執拾契機,檢視能否使用無人機將一袋袋物件從窗戶吊落街。若無人機技術仍未成熟,則善用已成熟技術,如機械狗、電動爬樓梯機等。若體弱人士堅持要回單位收拾,當局可考慮為其提供外骨骼機械人,助其上落樓梯。 這些技術並非天方夜譚,部分已在其他地區的災難救援及物流場景廣泛應用。關鍵在於,政府必須事先進行測試--場地適應、負重極限、操作培訓、應急預案,缺一不可。未經測試便在現場即學即用,只會徒增混亂與風險。若能善用科技,不但能減輕居民的體力負擔,更展示政府在善後工作中願意動腦筋,使過程更人性化、更有效率,而非只靠「限時限量」的行政手段解決問題。 這次事件揭示的是一個反覆出現的治理困局︰政策制定者與受影響居民之間存在一道認知鴻溝。行政部門習慣以時段、名額、程序為單位來設計方案,而居民則以生活、情感、尊嚴為座標來衡量安排的好壞。當兩者無法對接,再多的彈性申請也只會被視為「補鑊」之舉,故當局應總結經驗,未來災後管理跟進,着重以人為本,進一步提升公共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