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宏業明知以發泡膠封窗有危險仍使用 消防巡查未有處理
發佈日期: 2026-03-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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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舉行第二日聽證會,證據顯示承建商宏業明知用非阻燃發泡膠遮蓋窗戶有危險但仍使用,而消防曾巡查卻未有處理。 第二日聽證會繼續由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作開場陳詞,指將聽取專家意見,探討宏福苑大維修期間,窗戶用發泡膠遮蓋是否促使火勢蔓延,令大部分死者被困室內。 他又點明承建商一開始,已知道用發泡膠有風險,翻查前年六月的工作會議紀錄,工程顧問鴻毅已提醒發泡膠為易燃物品,建議用夾板取代;但宏業拒絕,指保護程度較不理想;鴻毅就指如堅持使用須考慮風險。 兩個月後,首批膠板開始下單,訂購共四次,其中一張訂單列明膠板為非阻燃。委員會推斷相關膠板已用於宏新閣等至少四座大廈。有居民之後在社交平台,發布片段顯示膠板易燃。時任業委會向宏業查詢,而宏業就提供片段用香煙測試,未有點燃膠板,又指若用明火「當然會令好多物料燃燒」。 之後宏業董事何建業發訊息,詢問時任法團主席徐滿柑,「居民對膠板意見大、是否要更換?」;徐滿柑就回答,「換批無咁易燃,到時拍片燒下、唔好太流」。杜淦堃指對話反映兩人都知道膠板無阻燃保證。 宏業其後訂購了新一批有獲簽發阻燃證書的發泡膠板,價格是之前非阻燃的兩倍,用於安裝在之前未有膠板的窗戶,而已安裝非阻燃膠板的則繼續使用,換言之有混合使用的情況,與棚網相若。 而宏福苑居民同年九月曾向消防處投訴有大量膠板存放、自行測試發現不阻燃。處方到場巡查,發現宏昌閣等三座樓外有擺放膠板,但稱不屬處方職責,結束調查;亦有居民投訴指膠板安裝在窗外風險極高,但消防處同樣回覆指,不屬其管轄範圍。而消防條例列明,消防處有責任調查有風險物料及情況,委員會認為應審視,處方相關做法是否合適。 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人員供詞指,曾諮詢屋宇署顧問,獲告知用膠板封窗並不視為建築工程。該顧問則反指無印象作過有關口頭諮詢,又指按慣例如涉及生命安全的查詢應有書面紀錄,亦不認為自己會建議對方可接受用膠板。 杜淦堃指雙方說法有衝突,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似乎無法例規管臨時物料;又指涉事膠板使用長達一年,需深究為何住滿居民的大樓無嚴謹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