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時一旦撞到動物 司機應如何處理?|延伸閱讀

發佈日期: 2026-03-1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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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時一旦撞到動物 司機應如何處理?|延伸閱讀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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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1年11月7日起生效,根據《修訂條例》的新規定,司機如撞到貓隻或狗隻等指明動物必須停車。

▍ 涵蓋範圍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指明的動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山羊,貓及狗。

一般情況下,司機在撞到動物後,應在安全的情況下停車,並盡快報警,等待警察到達現場;其間採取合適措施,包括亮起危險警告燈等,向其他駕駛人士發出警告,以免再發生意外。如果接近受傷動物,須多加小心,以免其在受驚後傷人,因此對於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動物急救訓練的人,最合適的作法是等待救援。

▍ 司機撞到指明動物後的法律責任
條例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導致不在該車輛、或其拖跩的拖車內或上的動物受到損害,司機必須停車,在被要求時,向任何警務人員或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本人和車主姓名、地址,以及車輛登記號碼。

如果涉事司機出於任何理由不提供,須在合理、切實、和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且在意外發生後不遲於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除非在意外中受傷致不能照辦。

若司機因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至於沒有按規定提供詳情、或報告意外,就可處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

▍ 對動物的處理

若動物畜養人在場,可選擇把動物送往私家獸醫診所,接受治療;但如果動物畜養人不在場,司機或其他相關人員則可聯絡警方。

警方會按照處理其他指明動物的既定程序,處理相關交通意外,包括保障生命、交通管理,及交通意外調查,並視乎情況,要求食物環境衞生署、漁護署、愛護動物協會等相關部門或機構,以便協助處理有關動物,如為其提供協助和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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