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案,藝人王宗堯等七名罪成被告,就定罪和刑期上訴遭駁回。 案件涉及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拘捕多人,起訴十二人暴動罪,當中八人認罪,四人審訊後裁定暴動罪成,分別判囚54至82個月。 其中王宗堯、孫曉嵐不服定罪和刑罰,指七年監禁量刑起點過高。另外五人亦不服刑期,去年12月申請上訴。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張慧玲及楊家雄早上頒下判詞,駁回七人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