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交代北都專屬法例方案 簡化規劃和收地補償等環節

發佈日期: 2026-03-1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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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交代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的方案,簡化規劃、收地補償等多個環節,以加快當地發展,料年底通過主體法例。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專屬法例有六大指明範疇,其中簡化規劃程序方面,城規會處理非保育地帶,改劃用途申請的時間,由現時至少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內。

北都土地作「臨時用途」的期限,由現時三至五年,增至最長七年,令企業有更大信心投資及規劃。

當局亦提出,要加快發放收地補償,例如六個月內要將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又訂明除非有合理原因,前業主及申索人,三個月內不接受補償,之後不會繼續「生息」。

專屬法例又放寬使用創新建築技術情況,毋須只局限於特殊情況。

若在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區」,或主要運輸基建項目,建築噪音許可證期限延長至一年,亦可按情況,靈活調整控制噪音的條件,以加快工程進行。

當局又建議,為河套香港園區人員訂附屬法例,設「白名單」,便利兩地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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