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2019年管有鐳射裝置及噴漆事隔六年返港被捕 獲准保釋候訊
發佈日期: 2026-03-09 22:00
港澳


一名21歲女子涉嫌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管有鐳射裝置及噴漆,事隔六年後返港被捕,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案發時未成年。控罪指她涉嫌在2019年9月8日,在炮台山一段油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鐳射裝置,以及保管或控制三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情況下使用、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方指,被告曾在2019年被捕,但她之後一直留在澳洲未有回港,所以需時確認證人情況,以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高偉雄應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21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