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法官裁定控方引用發言片段 有七段適用「共謀者原則」
發佈日期: 2026-03-09 18:13
港澳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三人,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續審。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由囚車押到西九龍法院應訊。同案另一名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開審前認罪,未有到庭。 各人被控在2020年至2021年間,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 控方早前提出,引用「共謀者原則」,以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行,作為證據指證同案其他被告,但辯方反對。 法官裁定,控方引用九段發言片段,有七段適用,兩段不適用於「共謀者原則」,只可針對發言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