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就運輸署車牌查冊新安排提司法覆核敗訴 判詞指有必要保障車主私隱
發佈日期: 2026-03-06 13:04
港澳


香港記者協會質疑運輸署車牌查冊新安排違反新聞自由,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記協敗訴。 本案源於港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查冊車牌,被控作虛假陳述,原審罪成。她上訴到終審法院得直,撤銷定罪,判詞指運輸署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 署方2024年初修改查冊制度,申請人如認為有關車輛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需要確定車輛登記細節,需向運輸署署長書面陳述,並列明身份和申請理據。記協同年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安排違背終院的判決,是干預新聞自由。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頒布判詞,指出任何申請都需經運輸署署長考慮,而新制度提供兩種申請方法,一般人士就直接個人利益,按署方指明的三種目的,經網上平台自行申請,等同申報理由及經署方衡量;而以公眾利益為由的新聞採訪,申請或被視為更易被接納,運輸署署長嚴格審查每宗申請,沒有超出法例賦予的權力。 判詞又指,有必要保障車主私隱,措施對新聞工作者申請施加限制有合理關係,不認為會做成不可接受的苛刻負擔。在權衡各方利益時,有提及個人及社會合法權益,署方做法未有過度限制言論及新聞自由。 對於記協提出16宗新聞採訪申請中,有7宗被拒,法官指每宗申請情況各有不同,無法斷定決定是不合理或違憲,駁回記協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高浩文特別提及,車牌查冊新制度已運作一段時間,初期處理新聞申請需時,問題應已解決,運輸署現在審批有關申請應可以大幅縮短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