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生效 有經營者指會改裝成本轉嫁租客

發佈日期: 2026-03-0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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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條例》即日起生效,政府接受合資格單位登記申請成為簡樸房。有經營者指會改裝成本轉嫁租客,預料簡樸房租金會較現時貴大約一成。

位於元州街的義華大廈,曾有逾百個劏房戶居民。大廈去年11月易手後,新業主計劃將單位改裝為簡樸房,通知租客租約在3月1日終止,要求所有租客搬遷。

租約期滿的這一天,有租客正收拾物品,準備搬至單身人士宿舍。

劏房戶譚先生說:「很不想搬,但你不搬,(業主)又要你搬,沒辦法。第一很方便,身體有問題去明愛(醫院),看醫生方便。第二買東西方便,吃東西方便,一下街便有得吃,又有升降機上落,租又不是很貴。」

《簡樸房條例》即日起生效,合資格單位可申請登記為簡樸房。簡樸房有八大標準,包括最低面積八平方米,設有最低高度,要符合消防、結構安全,設有獨立廁所,獨立水電表,還要具備供水,以及滿足照明及通風要求。

有劏房經營者指,政府上周公布了簡樸房實務守則,進一步說明最低標準規定,手上全數800間劏房都需改裝,連同認證費用,預計每個「一劏四」單位,要花約15萬元,往後簡樸房或要加租一成。

劏房經營者陳顯熹稱:「最常見我們看到,包括房門要換、廁所門都需要更換,標明必需具防煙要求,具防煙要求的門,需要重新買過,工廠才會給認證證書,實務守則要求,黑廁門要有扇葉,有通風進去廁所入面。」

政府表示會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簡樸房,並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讓劏房經營者有合理時間,逐步過渡至符合法定要求,一年後才會對違規出租單位展開執法,並確保租戶不會因此而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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