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飲用水事件|有意見質疑陳嘉信未有懲處 議員指關鍵是改革公務員制度
發佈日期: 2026-01-2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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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意見質疑,陳嘉信在樽裝水事件中未有懲處。有立法會議員指,撤回授勳已反映嚴重性,關鍵是改革整個公務員制度。 表現良好的高級公務員,一般在退休後獲授勳。去年的名單原本包括物流署署長陳嘉信,他因樽裝水事件受調查未有出席議式,最終被撤回勳章。 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委員葉劉淑儀説:「作為部門首長,部門整體運作出問題,是否沒介入就完全沒責任呢?這就是考慮點,最後他都應有責任,所以政府決定不給予星章。其實他是『捱義氣』,理應他已退休,政府叫他多做數月,任內出了買水事件。」 當局經調查認為,已退休的陳嘉信,因未獲匯報事件而不存在疏忽,未受懲處,所以不用扣長俸等,是否合適呢?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關鍵是改革整個公務員制度,而機制上未必可以扣長俸。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陳祖光指出:「退休金(長俸)與強積金作用相若,強積金是保障同事,礙於公務員的《退休金條例》,局長是否可懲處他?很多人會覺得,你找不到我有錯我便沒錯,但問題是作為一名公職人員,道德操守不應是這樣想。」 他稱:「(懲處)已比以前大進步,但未達社會大眾的期望,我覺得制度需優化、改革。」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琳認為:「涉及警覺性問題,以前做開的方法是跟足規矩,A、B、C、D、E,填好洞、搞定就可以。特首指公務員能力各方面,要慢慢提升,似乎提升不是口號式,要一直進行處理。」 至於事件中鑫鼎鑫商貿男負責人,被控欺詐及虛假文書等罪,正還柙候審。相關公司亦獲其他政府部門批出服務合約,之前稱仍在調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