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飲用水事件|三名物流署人員包括首長級表現不佳 陳嘉信無疏忽但不夠作為被撤勳
發佈日期: 2026-01-2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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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購買冒牌樽裝水事件,紀律調查後指三名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水平。至於前署長陳嘉信不涉及疏忽,但應更有作為,政府決定撤回頒授給他的銀紫荊星章。 鑫鼎鑫商貿涉嫌詐騙政府提供冒牌樽裝水,去年八月揭發,政府進行紀律調查。約見逾廿名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環署人員,並審視相關文件,當局交代調查結果。 發現三名物流署人員,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表現未達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亦缺乏警覺性、判斷力,未能識別明顯不妥,無及時向上級匯報,令政府錯失識破虛假文書及行動時機。其中兩人包括該名首長級人員,需展開紀律研訊,按結果懲處。根據機制,選項包括停薪、革職及逼令退休。 另一人雖有向上級報告,但警覺性、判斷力不足,會在考績報告反映。三人若未達頂薪點,都會停止發增薪點,但當局拒絕交代三人身份,以及是否已達頂薪點。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說:「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需提升應有觸覺,以避免政府受損,處理採購應更積極、更謹慎。」 時任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指出:「我們覺得我們在程序上,確有不足,就此我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 至於事件中關注點之一,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調查認為他沒有疏忽。 楊何蓓茵稱:「部門存在足夠監管、匯報等制度等,機制雖然存在,署長歡迎同事匯報,但同事識別不了事件需匯報,(陳嘉信)是沒有辦法知道,有這些跡象出現,因此調查組沒發現前署長有疏忽地方。」 不過事件涉及三名人員有不足,問題屬普遍性,陳嘉信應更有作為,加上公眾高度關注,嚴重影響政府聲譽。經諮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決定撤回頒授給陳嘉信的銀紫荊星章。 楊何蓓茵指:「撤回勳章不是罰則,勳章制度是嘉獎制度,今次撤回是撤回獎勵予他,就不是一個懲罰,希望大家分清楚兩方面。」 政府早前已為樽裝水重新招標,並已採取優化措施,包括若中標價逾1,500萬元,需通過財務審查、繳交保證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