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旅遊巴導遊均需遵守強制戴安全帶新例 校車保母有責任助學童扣好
發佈日期: 2026-01-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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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5日起,市民乘搭巴士等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座椅如有安全帶乘客都必須佩戴。警方稱法例生效初期,視乎個別情況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又指旅遊巴上的導遊,都需要遵守新法例。 政府去年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由本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後排座位,及特別用途車輛的所有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 乘客當日起,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均須佩戴,違者最高可罰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運輸署及警方強調,佩戴安全帶在意外發生時發揮關鍵作用,以迎頭相撞為例,死亡率及重傷率,可分別大減四成及七成,但若乘客發現座位安全帶故障,應該如何應對?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說:「可以將有關情況通報司機,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乘客可改坐,另一個有正常操作安全帶的座位,保障自己安全。遇到執法情況,如乘客坐著的座位,因為失靈或損毀未能佩戴,可以跟執法人員說明情況。」 警務處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稱:「在法例新生效初期,警方會配合其他持分者,主要作宣傳教育工作,警方會在執法時候審視,每個個案實際情況,違例者的辯解從而作公平公正的決定,才衡量會否作相應檢控。」 對於旅行團旅遊巴上,導遊行車期間不時會站立,向團友介紹景點等,警方表示導遊都需要遵守新法例。 莊金印指出:「可以開車前預先向團友講解路程,如果真的有需要,會否要求旅遊巴司機,在安全地方如停車處,停靠路邊進行講述。」 至於學生服務車輛,跟車保母有責任在開車前,先協助學童扣好安全帶,如果中途安全帶鬆脫,保母應提醒學童扣回,有需時司機應先停車,確保所有人扣好安全帶先再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