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須佩戴安全帶 當局指如發現故障應向車長反映
發佈日期: 2026-01-0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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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新交通規例本月25日起實施,乘搭巴士等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如裝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而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 警方和運輸署交代新措施,指流動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亦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違反規定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 而同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後排座位,及特別用途車輛的所有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乘客亦必須佩戴,違者最高可罰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當局指,如乘客發現座位安全帶故障,應向車長反映。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說:「乘客若發現車內安全帶操作失靈或損壞,可以將有關情況通報司機,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乘客可改坐另一個有正常操作安全帶的座位,保障自己安全。遇到執法情況,如乘客坐著的座位因為失靈或損毀未能配戴,可以跟執法人員說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