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業主拆主力牆罪成判罰18萬元 裁判官斥故意漠視倒塌風險
發佈日期: 2025-12-29 19:00
港澳


將軍澳日出康城有單位,裝修時拆除主力牆案有裁決,業主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成,判罰18萬元。 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成的業主辜晉豪,聽取裁決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 他所持有的將軍澳日出康城屋苑「首都」單位,2023年5月被揭發裝修時拆除主力牆,又在牆上開洞安裝房門。屋宇署隨後以傳票形式,控告他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以及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毀的危險罪,他否認控罪。 控方早前指,只要被告授權進行工程,而工程有機會導致樓宇結構危險,便能入罪。辯方就指被告不知拆卸的是主力牆,控罪元素不成立。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接納控方分析,指只要被告是知悉拆卸牆身工程,便能滿足控罪元素,不需要知道牆壁是否主力牆。又指市民不能基於無知,而拆牆影響結構,亦不能以不知情為由逃脫責任,否則會違背立法原意。 她又引述專家證人證供,指擅自改動主力牆,會影響樓宇抗風能力,亦影響樓宇整體性及穩定性。若不當或非法移除主力牆,會令整個樓宇和單位強度減損,如無合適補救措施,樓宇有逐步倒塌風險。 裁判官斥責被告,明知拆除的牆壁有機會是結構牆,但仍然拒絕查證,認為他並非因疏忽犯案,而是故意漠視牆壁狀況,導致樓宇有倒塌風險,裁定兩項傳票罪成,罰款18萬元。 至於同案的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同樣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早前分別被判罰6萬及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