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的士司機被票控拒發的士收據及無禮貌等 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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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的士司機被票控拒發的士收據、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在九龍城裁判法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事發在去年9月,83歲被告、的士司機甄根海,當時載著一名16歲乘客到深水埗警署。對方在車上指路時,遭被告以粗言穢語辱罵,之後報警。
暫委裁判官梁蘊莊裁決時指,乘客當初報案時是投訴被告兜路,但之後就指被告無兜路,反指控對方用粗口辱罵。
翻看事發片段,發現有警員到場調停,被告曾嘗試列印收據但不成功;又指事主證供不盡不實,未能穩妥信納,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兩項傳票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