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票通過新《議員守則》 辯論階段多名議員贊同提升表現
發佈日期: 2025-07-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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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全票通過新《議員守則》,列明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明年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實施。
立法會全體議員都出席投票,88票一致贊成引入新的《議員守則》,列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明年就任的第八屆立法會起生效。
包括訂明議員須出席會議,如須離港逾兩日要通知,若無合理原因缺席而導致流會,須支付罰款,要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亦須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基於事實和證據議政論政。
又擴大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處理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最嚴重可停薪留職。
在辯論階段,多名議員都贊同提升議員表現。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强稱:「立法會曾經歷慘痛的教訓,被無休止的拉布、無理的『攬炒』。區議會都已有履職監察機制,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更應以身作則、與時並進。」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說:「過去一段時間有部分立法會議員,忘記自己的職責及使命,為求一己政治私利,以至某些外部反華勢力的利益,在《議事規則》中狂鑽空子。要贏得更多市民的信任及支持,議員必須更積極提升自己的內涵及表現。」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指出:「政府官員不是天下無敵,好多時都有盲點,新的《議事規則》不會、亦不應限制議員發揮監察、問責及倡議的角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形容,是議會持續進步的重要里程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讓參選的議員或市民知道,市民對我們最低的要求,希望在最低的要求之上做得更好。」
他又指,目前無修改其他《議事規則》的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