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管有本地野生及瀕危龜隻 判監20個月
發佈日期: 2025-07-0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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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非法管有本地野生及瀕危龜隻,被判監20個月。
漁護署指涉案43歲本地男子,不時在網上發放捕捉野生動物的帖文,並透過通訊軟件群組,出售來源不明的受管制物種。漁護署與警方2023年7月採取行動,在其大埔住所檢獲29隻瀕危龜隻,包括14隻大頭龜,以及7隻懷疑龜蛋。
涉案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等共三項控罪,法庭接納漁護署按《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加重刑罰的申請,判被告入獄20個月,是漁護署首次引用相關條例,成功向法庭申請就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的控罪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