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聯同本港國安處約談六人 鄧炳強:行動引用附例無人被捕
發佈日期: 2025-06-14 10:44
港澳



駐港國安公署周四首次聯同本港國安處展開行動,約談六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行動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例,而非《香港國安法》第55條,在本港執法,而有關案件未有拘捕任何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這次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第3條,第3條是甚麼?是指公署向他們確認有沒有發生第55條的情況,是確認、並非現時一定有發生。約談這些人,當然可以是嫌疑人,或可以是證人、有提供到資訊的人,所以我要強調至今並無拘捕任何人。由於公署在現時情況下,在未有引用55條情況下,執法仍由香港警方做,所以為確定有否這情況,根據法例要求,我們協助是很正常、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