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發文件允許在港上市境內註冊企業在深圳上市等 前海及河套將先行先試

發佈日期: 2025-06-12 20:01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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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表支持深圳推進改革試點的意見文件,包括允許在香港上市的境內註冊企業在深圳上市。當局指,前海及河套區將是新一批任務落地及先行先試的示範區。

意見文件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涵蓋教育科技人才體制、金融、技術、跨境、數據流通等領域,其中提到支援合資格香港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存託憑證,並允許在港上市且在境內註冊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到深圳上市。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李春臨說:「我們充分考慮,深圳發展先行一步,改革場景豐富,率先突破條件好等特點,在制度型開放、科技創新、人才發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舉措。這些改革任務具有明顯的首創性和引領性特點,相關探索將發揮重要的示範帶動作用,成熟的經驗將盡快地在全國推廣可複製,可推廣出去。」

深圳市長覃偉中在國新辦記者會上表示,會在人工智慧輔助,低空空域,醫療設備管理等領域,探索更多改革創新經驗,拓展低空物流、低空觀光、應急救援、農林植保等低空經濟場景。

深圳市市長覃偉中指:「深圳綜合改革試點不少任務,都將率先在前海,河套落地、先行先試,我們已經在前海成立了國際船舶登記中心的籌備機構。此外,累計實現25類港澳專業人士跨境便利執業,可以説,落實上述改革任務,具有良好的基礎。」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5周年,亦是國家主席習近平,部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五周年,有學者分析,這份意見文件,反映當前國際形勢下,國家對粵港澳大灣區角色更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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