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等若作不利國安「冒犯行為」或被釘牌 食環署強調奉公守法者不受影響
發佈日期: 2025-06-08 18:30
港澳



食環署在餐廳等牌照增設國安條件,持牌人以及其關連人士,若作出不利國安或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都有機會被釘牌。
不少食肆的持牌人,上月底起陸續收到食環署掛號信,指新簽或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加入國家安全元素。指明持牌人、持證人,以及其「關連人士」,不能曾經或正作出或牽涉「冒犯行為」。
而若食環署署長認為,相關牌照或許可證不利國安,或終止是有利香港利益,食肆都可被即時「釘牌」,所謂「冒犯行為」,當局就稱包括可能構成或導致任何危害國安罪行。
而「關連人士」就涵蓋董事、管理層、僱員、代理及承辦商。這個新增要求,同時適用於娛樂場所、食物製造等牌照。
食環署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奉公守法的人不會受影響。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上任時曾指,見到有店舖收據上,印有暗示或明示字眼,質疑屬「軟對抗」。哪些字眼,屬牌照新要求下的「冒犯行為」?
本身是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法庭不會輕易以言入罪。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大家不應將(冒犯)理解為,很簡單地說些一般人認為不可接受的東西,例如說粗口。但如果說粗口的對象,是國家領導人或國家,便涉及冒犯國家尊嚴問題。不可以說一句話、一個字、符號,就一定有冒犯性,必須要從整體環境,當時情況如何、背後原因,甚麼人說這些話。」
對於新要求涵蓋僱員等,有飲食業界指,不擔心被牽連甚至檢控。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認為:「我相信如果食肆或人士對國安條例不是那麼認識,應該尋求專業意見。始終《國安法》已實施,每個企業、人士,都應該守法。」
根據指引一旦被釘牌,牌照持牌人收到通知後,可在14日內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