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委原常委陸克華受賄近1.9億人民幣 一審被判死緩
發佈日期: 2026-05-0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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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委原常委陸克華受賄近1.9億元人民幣,一審被判死緩。
案件在四川省瀘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61歲的陸克華被指,於1997年至2024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評審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合共近1.9億元人民幣。
法院指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論罪應判死刑,鑒於犯罪中有未遂情節,且如實供述罪行,因此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包括追繳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