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指引指審理未成年人「課金」退款糾紛 須考慮年齡及智力等因素
發佈日期: 2026-03-20 20:03
兩岸


內地近年發生多宗未成年人在遊戲、直播等平台,巨額「課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指引,要求在審理這類退款糾紛時,應考慮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等多種因素。 在外省工作的譚先生過年回湖南家鄉過年時,發現十歲的女兒,用他的手機「課金」逾萬元來玩遊戲。他之後要求女兒親筆寫信給遊戲公司,證明是擅自「課金」,希望能獲退款,最初對方答應退回九成五款項,但之後「反口」。 譚先生說:「然後等得把那些資料提交完全之後,他們又以多筆充值,我沒有監管到位為理由拒絕,又把比例壓到了百分之70。我沒有同意他的方案,又加到百分之80(退款金額)。」 北京互聯網法院在過去三年,共審理近700宗未成年人遊戲充值,或直播打賞的退款糾紛,最高金額達300萬元人民幣,平均金額約8萬多。很多時候,平台或遊戲公司都以不同理由,拒絕全額退款,甚至拒絕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周三發布,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審理工作指引。其中提到法院在審理這類合同糾紛案件時,要考慮多種因素,例如未成年人能否理解他的行為,並預見到相應的後果等,綜合判斷締約行為同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等,是否相適應。 內地律師陳俏丹表示:「其實未成年人的年齡區間是很大的,根據未成年人的實際年齡,他的認知能力以及網上所作出的消費和生活關聯性等,去比較合理去判斷到底是不是需要返還,或者返還的比例是多少。」 內地律師亦提醒家長,應做好教育子女的工作,並保護好自己的手機密碼及支付密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