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前常委蔣超良涉嫌受賄案,已完成調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蔣超良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江蘇南京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67歲的蔣超良曾任湖北省委書記、吉林省委副書記、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等職務,他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