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來港做網約車司機還柙候判 在港買車接單仍未供斷
發佈日期: 2026-01-08 18:00
兩岸


一名內地男子來港做網約車司機,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等19項控罪,還柙候判。庭上透露,被告自己在香港買車來接單。 警方去年加強打擊「白牌車」,在8月一次行動,警員放蛇拘捕39歲被告曾鈺霖,並扣查他駕駛的電動車,他是車主。 案情指,警方調查發現,被告以訪客身份來港,透過「高德打車」,以用戶名「王師傅」接單,而帳戶是借舊同學的香港身份證登記,他舊同學並不知情。而程式紀錄顯示,被告2個月內接載了逾600次車程,收入達7.3萬元。 報稱住在內地的被告,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17項違反逗留條件,1項非法載客取酬,及1項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關注,被告的犯罪得益高達7萬多元。辯方回應指,被告買車亦有成本。裁判官反問,「專登買咗架車嚟犯法?」辯方指被告購入的電動車仍未供斷,「好大機會都係得個桔。」又指被告犯案時間約兩個月,對本地就業市場影響不算最嚴重。 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經濟狀況報告,押後至1月26日判刑,被告須還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