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禁攜無3C標識外置充電器登境內航班 深圳機場設專櫃供暫存

發佈日期: 2025-06-28 18:30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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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即日起實施新規定,禁止旅客攜帶沒有認證標識,或被列入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外置充電器,乘搭境內航機。有機場設專門櫃台,讓旅客免費存放不合規格的充電器七天。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擺放多個指示牌,提醒搭境內航班的旅客,有關外置充電器的新規定。排隊等候安檢時,有旅客提早拿出外置充電器,或主動詢問職員自己的外置充電器是否合規格。

新規定下,沒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即3C標識,3C標識不清楚,或者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外置充電器,不可帶上境內航機。

寶安機場表示,在國外生產的外置充電器,不用根據新規定查驗,只要符合容量要求,就可帶上機。

旅客陳小姐說:「家裡人告訴我的,但我不知道我的充電寶能不能帶上去,感覺它沒有3C標誌,只能扔了。」

旅客陶小姐指出:「沒有辦法,那就怎麼規定怎麼來,不可能說去強制要求要怎麼樣。」

機場亦開放外置充電器免費存放服務櫃台,工作人員會為旅客提供這張表格,不合規的充電器可免費存放七天,逾期將銷毀。

山東青島機場,有廣播提醒旅客新規定,不少旅客都將不合規格外置充電器棄置桶內。

國家民航局因應今年發生多宗外置充電器,在航班起火冒煙的事件,以及近期多間內地品牌的外置充電器,因有安全風險而要回收,表明旅客攜帶的設備有安全質量隱患,而實施新規定,表示只針對出發及目的地都是內地城市的航班。

至於由港澳台或其他國家出發,在內地轉乘內陸機的旅客,若果持有的是境外生產及銷售的外置充電器,則不受影響。

至於本港,根據民航處最新規定,除了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規定外,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放置在上方行李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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