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允許本港上市的大灣區企業,可按規定在深交所上市。 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提出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支持深圳開展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試點。並允許在港交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