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案審結,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重判是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者的嚴厲警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高層等人違反《香港國安法》案,黎智英判入獄20年,其餘被告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判刑是彰顯法治。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刑期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同謀發出嚴厲警告,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
不過李家超表示,社會已承受沉重代價。
李家超表示︰「在黎智英及他所操控的《蘋果日報》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被誤導而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力。截至去年底,有2,400多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各種罪行,要承擔法律後果。」
他重申,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全力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
另外,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西方藉黎智英案判刑,對香港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包括美國國務卿魯比奧發聲明,質疑黎智英判決不公,要求給予他「人道主義假釋」。
而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就回應英國的評論,指香港特區法院對黎智英的審判,完全是依法行事,黎智英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絕非英方所說是「行使言論自由」,而是損害中國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漢奸國賊。